誠 徵 儲 備 海 勤 船 員
職 稱 |
資 格 |
船 長 |
持有三等船長以上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;具SRP、VSP、交通船駕駛經驗尤佳。 |
輪機長 |
持有二等管輪以上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。 |
機 匠 |
持有助理級輪機當值或輪機助理員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 |
幹練水手 |
持有助理級航行當值或甲板助理員適任證書及STCW2010訓練證書 |
作業區域:高雄港區拖船作業(可出外海作業優先採用)
應徵資料:船員手冊內頁影本、上述證書影本、履歷表
意者應徵資料請以下擇一寄送:
E-mail:kmsc@kmsc.com.tw
郵 寄:802758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21樓之6
傳 真:(07)331-2169
聯絡時間: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09:00 ~ 11:30、下午14:00 ~ 16:00
聯絡窗口:人事部門
連絡電話:(07)331-2123 分機13、18